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(星期三)至5月5日(星期日)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,分别上5月2日(星期四)、5月3日(星期五)的课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、安全和保卫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2.机关各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,其他各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到岗值班。各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确保有序高效处理相关工作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4月19日